我公司连续第四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发布时间 : 2018-03-30 |
经过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组织专家审评通过并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我公司再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这是继2008年、2011年、2014年后我公司连续第四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国家为了建立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国务院授权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委组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科技部设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组织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并配套制定了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由25%改为15%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科技投入50%税前加计扣除以及科研用进口设备减免税等国家优惠政策,为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被认定企业的知识产权、主要产品及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高新产品占比、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占比、科技研发投入、企业创新能力及企业增长性指标等一系列指标均有一定的要求,只有达到指标要求才能提
出认定申请。申请首先报区县认定办初审通过后报省级认定办组织专家审评,审评通过后再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按一定比例进行复审通过后,颁发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重新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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