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圆满完成2016年度企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 : 2017-05-03 |
根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2016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公示年度报告通告》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天津市政府令第24号)等有关规定,企业应当于6月30日前完成报送公示2016年度报告的工作。
此次年度报告报送公示途径要求是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报送的方式实行工商联络员制度,企业年度报告内容也与以往不同,主要包括九大方面的内容,即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企业参保险种、参保人数和单位缴费基数、实际缴费金额、累计欠缴金额社保信息;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计信息等内容。
在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的支持配合下,此项工作已于4月25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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